工休座谈会制度

1、临床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护士长或其指定的高年资护士召集,也可由经医师召集。参加人为病区主任、护士长、医护人员以及本病区患者或其家属。

2、科室召开的工休座谈会由病区主任主持。医院召开的工休座谈会由院领导主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工休座谈会着重听取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医院规章制度及健康宣教。

4、临床科室应建立工休座谈会记录本并做好记录,每次记录须有所有参加者签名。

5、对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因故暂时不能改进和采纳的应向病人解释,并取得病人谅解。

6、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临床科室送交的意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并做好备案。临床科室负责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患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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