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社会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意见箱,意见箱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管理,设立社会监督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2、对每位住院病人在入院时发放《拒受“红包”、拒吃请监督卡》,接受病人监督。

3、聘请院外特邀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4、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将没有通过招标的药品进入科室,不开大处方。

5、医院向药品经销商发出通告,一旦发现有药品“回扣”现象,立即取消该经销商在我院经销资格,并对当事人以“回扣”金额十倍罚款,周会通报批评,将与评先和职称、奖金挂钩。

6、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7、制定出医德医风个人廉政档案。

8、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公开张贴或电子滚动屏显示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和人员“八不准”以及医德规范。

⑶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⑷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⑸公开专家门诊专家的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⑹设立院务公开栏,定期公开需接受职工监督的行政事务。

⑺实行“一日清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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